● 劉紹岳與租車公司簽訂的《合作協(xié)議》。圖源:受訪者
劉紹岳的遭遇,早在應聘之初就有了端倪。
當時,負責司機招募的“瑤瑤”告訴他,只要會開自動擋電車,駕齡一年以上,無案底,無一次性違章12分以及酒駕、醉駕記錄,年齡21歲到60歲,就能帶駕照和身份證原件報名任職。
劉紹岳想,這不就是網約車司機么。但“瑤瑤”講了更多好處,不需要租車買車,也沒有租金押金,只要每天工作8~10個小時左右,平臺的月保底單量在380~450之間,“別的老司機跑一個月流水一萬多”。
到了去公司面試的時候,條件變得更加寬松。劉紹岳告訴面試官,自己不想全職做,可能每天只跑幾小時。“沒問題,你跑一小時都行,公司一天能保你280(元的流水),達到要求就發(fā)錢,也不收你租金,你怕什么,跑就行了。”一番勸撫下來,劉紹岳就放心了。
仔細想想,兩個人對于工作時長的說法其實并不一致。況且,明明當初說“沒有租金押金”,最后簽合同卻還是交了2000元“保證金”。后續(xù)糾紛過程中,對方也把這筆錢稱為押金。劉紹岳后來才意識到,不收租金就能拿到車來跑,哪有這么好的事?但起初公司的說法是,他們和平臺有合作,每單抽傭賺錢。
甚至拿到車的時候,劉紹岳發(fā)現還有違章未交罰款的記錄,公司讓他幫忙交了這200元,說回頭在工資里發(fā)給他。后面沒發(fā)工資,這筆錢自然也沒了著落。
這些疑點,劉紹岳都沒細想,他和其他司機一樣信了,很快就簽了合同。
他簽的是打工模式,也就是跑網約車所得的流水收入不歸司機掌管,只能看不能提現。按照合同規(guī)定,司機本人需要達到一定標準,也就是每天流水280元、每天出車時長10小時、服務時長8小時之后,才會以工資的形式分配部分收入給司機,但如果流水不達標,合同寫著由司機補齊差額,這意味著,如果一個月跑不到8400元,劉紹岳還會倒欠公司錢。
那時候劉紹岳沒工作,就想先試試全職跑能賺多少錢,后來發(fā)現每天起早貪黑卻根本達不到標準。車管只會說他這幾天流水不太行,讓他多跑跑,但每天就24個小時,他哪還能再多跑呢?他能接到的都是小單子,五六塊錢一單,大單最多就是五十元,就算真跑24小時,都不一定能達標。
現在,這種打工模式已經被網約車司機集體抵制了。
譚翔旭在北京找到的一家租車公司提供了好幾種模式,包括打工模式,他怕之后流水被扣、提不出來,選擇了日結模式,沒成想同樣著了道。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譚翔旭被綁定了一個小程序,每天都在扣款。第一天他跑了十幾個小時,流水六百多,扣了車租、保證金、住宿費,最后只返給他89元錢。
每天就睡四個小時,住在車里,行李放后備箱,開得眼睛都花了,一想腦子都疼。跑了三天之后,譚翔旭醒悟過來,去公司退車,公司以車被剮蹭要維修、三個月的合同提前退車要收違約金為由,要讓他賠7400多元。
在北京待了一個禮拜,錢沒拿到多少,白干了活,倒貼了保證金,還被要求賠錢。譚翔旭不敢和家里說,母親本來身體就不好。他趕緊把銀行卡解綁,賬號注銷了,但手機上卻還都是催款的短信轟炸。
而最常見的租車模式,即每月交車份錢,流水歸司機自己,同樣也有問題。如果公司想,每種模式都能克扣油水。
最常見的一個陷阱是,簽合同前以各種“甜言蜜語”誘導,但在合同里設置套路,或者對一些標準不寫清楚,模糊處理,比如對流水、工作時間的要求,司機不清楚計算的標準,什么都由公司說了算。
一位司機合同到期退車的時候,公司說每日流水沒有達到600元,不達標,不退1萬元的押金。后來一算發(fā)現,流水是夠的,但公司卻說早上免傭金的訂單不算在里面,這樣算確實達不到流水標準。
李涵的公司讓司機每天在線12個小時,但只有早高峰、午高峰和晚高峰三個時間段共9個小時能夠在接單軟件上顯示,剩下的3個小時司機自己看不到記錄,只有公司后臺能看到,公司說沒達標就沒達標。李涵曾好幾次被提示沒達標。
而另一位司機胡振興的公司要求工作時間滿8小時,最開始以為是出車時間,后來才知道是接單送乘客的服務時間,連去接客人路上的時間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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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胡振興出車13個小時,工作時間才5個小時。圖源:受訪者
這些套路不復雜,但很“聰明”,知道這些司機們基本不會扣字眼、問清楚,才能任由他們隨意解釋。只要不好好看合同,一項一項對清楚,司機們很容易就掉入陷阱。
在租車跑網約車的司機群體中,打白工、倒欠公司錢的情況比比皆是。
從事特種機械的陳宇安在北京找了家租車公司,簽了一個月的合約,跑了二十多天,才發(fā)現沒證上路是違法的,又感覺賺不到錢,就決定去退車。結果扣完租車費,再算上車損費、違約金,他還倒欠公司800元,白干二十多天。
他有一個朋友就是開租車公司的,陳宇安跟他說過自己想跑網約車,朋友勸阻,“一天得跑十四五個鐘頭,不掙錢。你要是樂意,我?guī)湍阕詡€賬號,也不鎖你流水”。后來到了冬天,臨近年底,陳宇安找不到活兒,就想跑網約車賺點錢。結果聯(lián)系不到那個朋友,之前看其他人做得好好的,覺得沒啥問題,還是去應聘了司機。
李涵開了兩個多月,最開始都沒算過拿到手多少錢,后面才發(fā)現不對勁,仔細算了算,到手不到兩千。“是個正常人,你也不會累死累活每天跑12個小時,一個月就賺1000多塊錢的。”于是他加入了受害者群。
很多時候,不夠敏銳的司機們意識不到問題,甚至還會主動給公司找借口,覺得自己不夠努力。
胡振興簽的合同要求每月流水租金12880元。第一個月,他沒達標,月考核結算的時候不僅沒拿到工資,還欠公司37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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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振興第一個月收到的《月考核統(tǒng)計》。圖源:受訪者
他想,是自己每天只開了10個小時,不夠勤奮。第二個月他有時候開到凌晨,離家遠,就在車上睡了,睡得不好,第二天精神很差。但還是沒達標,財務用微信轉了他1776元工資。他這才知道不是自己的問題。
不管用哪種模式壓榨司機,租車公司想賺錢,都需要不斷招募新的司機。為了有更多人加入,有些租車公司要么隱瞞一些事情,要么明目張膽地違規(guī)操作,再把違法風險轉嫁給司機。
劉紹岳發(fā)現,那兩個公司在招聘軟件上都有將近100個賬號在發(fā)布招聘信息。這些賬號會積極主動地給司機們發(fā)消息,許諾各種優(yōu)厚的待遇,吸引“萌新”司機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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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譚翔旭的招聘軟件里全是招聘網約車司機的公司主動發(fā)來的消息。圖源:受訪者
李涵看到的招聘信息上寫著駕齡滿一年就可以,但實際上平臺要求要滿三年。公司幫他PS了駕駛證,才通過了人工審核。
除了駕駛年齡,網約車監(jiān)管還要求司機必須人證、車證齊備才能合法上路。但劉紹岳的公司并沒告訴他沒資格證開網約車就是違法行為,當天簽了合同提了車就上路了,后來才知道自己違法了。
當然,還有的公司會提前告知,李涵就被要求簽了風險告知書,承諾如因未取得網約車從業(yè)資格證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
劉紹岳的公司,還以考證報名費為由向司機收錢,200元到500元不等,后來他去查,才知道考證其實是免費的。
譚翔旭則被通知,沒有雙證上路是違法的,公司讓他交600元路保,假如被運管抓住,公司會幫忙交罰款,“但都是騙人的”。
“之前沒遇到過這么險惡的事兒,這些人實在太壞了,你知道嗎?實在是想不通,就這么猖狂嗎?”譚翔旭老家在內蒙,前些年來北京工作過,學陶藝,后來回老家開了三家店。疫情期間,生意下滑,去年最后一家店也撐不下去,他失業(yè)了。
在招聘軟件上看到司機的招聘信息,他坐著火車到了北京。本來他計劃一邊開車,一邊做陶藝相關的工作,約了兩個面試,卻發(fā)現如果要跑車,根本沒時間做其他工作,連去應聘的時間都沒有。
最開始譚翔旭就和租車公司挑明,自己只想跑半天,對方說“可以”。但過來了,親自去跑了,才知道其實不可以。
意識到被公司坑騙之后,李涵打了12345,找相關部門舉報、反映,找記者曝光,但都沒有用。
李涵也咨詢了律師,對方說上了法庭“包贏的”。合同上是格式條款、霸王條款,所有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對乙方要求很苛刻。但在租賃合同中,其實并不應當含有對司機運營工作的要求,如流水、出車天數、在線時長、接單范圍等,也不可以限制司機提現。
但要不要費力氣去告,是另一回事。就算主張合同無效,告到法院去,內部人員告訴他,公司也可以耗,判決也不一定是全部賠償,也許只有一半,而且自己要交高昂的律師費。另外,對方公司的法人已經是失信人了,就算申請強制執(zhí)行也不會給錢。
“我就是不想把這個錢讓他們賺了。你想想我們湖南人什么性格?”
李涵說自己比較外向,社交能力強,后來和一位工作人員混得熟了,有一天被邀請去網吧玩,遇到了公司其他員工還一起打牌。
牌桌上大家聊天,他才知道內幕,這其實就是一個皮包公司,沒有車輛,拿著司機交的5000元押金去找正規(guī)資產公司拿車,公司先行墊付,后續(xù)慢慢扣款。正規(guī)資產公司車租一個月3000元,但經過公司的手,到司機手上就是一個月4200元。還有和網約車平臺的抽傭、分成,司機一個月累死累活也賺不到錢。
對方告訴他,“老板不是人”。老板不給員工買社保,被告到勞動仲裁,判員工贏了之后還是不買,錢也不賠,但他自己每個月光收租就能收70萬,底下三個公司,幾百號司機,員工們早已心懷不滿。
這個工作人員建議他去“鬧”,還有一個建議他把車開回去鎖起來,“我們老板會妥協(xié)的”。但李涵覺得鬧沒意義,而且支付軟件還一直被綁著,員工透露,公司甚至可以通過綁定的小程序給他申請貸款,把錢劃到公司去。
劉紹岳后來認識的司機多了,也懂了,“跑的越多,被他們搞去的越多”。有個人跑了兩萬多,后來被以收租車費的名義克扣了七千多元,最后只給了一萬三。他不干了,躺在地上賴在公司不走,想“碰瓷”要錢。
劉紹岳后來才聽說那些“黑吃黑”的路子,他說如果早知道,自己也要把車停到高收費的車庫,扎了輪胎,再踢上幾腳,搞出一堆違章,自己拿不到錢也得讓公司掏錢。
他現在只能走訴訟,“這件事目前只有法院那邊能管,別的部門都說無權干涉,這是協(xié)議糾紛”。律師費太貴,至少要兩三千,劉紹岳沒請,自己寫了訴狀遞到法院。他認識的同為這家公司受害者的另一個司機下個月就要開庭了。
租車公司收割司機的案例太多了。據上海市金山區(qū)人民法院,在全市層面,2021年至2024年10月,這類案件有180余件,還有部分案件涉嫌詐騙被移送公安機關。因為做不到“合規(guī)”,為網約車司機提供長租服務的公司,普遍規(guī)模較小,他們就花心思從別的地方賺收入;還有些人,看中了行業(yè)監(jiān)管不嚴,法規(guī)漏洞多,就為賺司機錢才開了租車公司。
劉紹岳說,雖然遇到這種事,但“咱別為了這件事影響心情”,他開始暢想新一年的生活,目前的工作可以線上辦公,想開著車周游全國。如今他網約車駕駛員證也到手了,如果邊接單邊旅游,那是一件多么愜意的事情。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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