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對于那些必輸?shù)陌讣碚f,輸是正常的,沒有人會覺得律師的能力有問題,但是萬一贏了,哪怕是小勝,那都是生命的奇跡,所有人都會覺得這個律師水平高超。
當然,有個說法,一場官司的勝負在開庭前就已經(jīng)注定了。因為案件的判罰是由證據(jù)決定的,而證據(jù)在開庭前其實就已經(jīng)準備得七七八八了,唯一還有變數(shù)的可能就是在法庭質詢的時候獲得的證人證言。
律師能做的,只有把那些證據(jù)不足的部分指出來,讓當事人不去承擔那些的確不屬于他的罪行,或是逃避那些可能是當事人所為但是證據(jù)有瑕疵的罪行。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講,通過對證據(jù)的使用和挖掘,律師的努力的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案件的最終結果。
有個段子,說張三入室盜竊,結果剛進房間女主人就回來了,他暴力拒捕,結果女主人是練拳擊的,把他打了一頓送派出所了。
這個案件,因為他動用了武力,再加上入室犯罪從重處罰,按照法律應該定入室搶劫,至少判十年。
后來他請了一位法學本科生做他的辯護律師,教他說當時是想強奸這家的女主人,因為強奸罪沒有入室不入室之分,加上他犯罪未遂,可以只判三年。
再后來他請了一位法學研究生做他的辯護律師,教他說當時是想強奸這家的男主人,結果沒想到女主人先回來了,想逃跑沒跑掉。因為法律沒說強奸男人也算強奸,二審給他無罪釋放了。
這個段子比較古老,其實根據(jù)2015年8月頒布的《刑法修正案》(九),現(xiàn)在強奸男人也屬于強奸罪的范疇了。
更何況即使不提這個疏漏,法律也是輕口供重證據(jù)的,所以律師教當事人改口供其實沒什么意義,而且這種教唆本身是違法的。
但是如果把這里的改口供換成對證據(jù)的質疑,那么段子里的這種從有罪到無罪的騷操作并非不可能實現(xiàn)。
1994年的辛普森殺妻案,當時全美國都覺得是辛普森殺害了自己的妻子,而且事實上后來在他的自傳里他也承認了這一點,但是在庭審中,辛普森的律師指出這起案件的幾處關鍵證據(jù)都存在程序違規(guī)的情況,直接作廢了最重要的幾項證據(jù)。
而對于殺人這樣的指控來說,沒有完整的證據(jù)鏈,沒有確鑿無疑百分百的確定,就不可能給他定罪。
事實上,也的確存在看起來證據(jù)確鑿的殺人案,結果把所謂的兇手處以死刑后,被害人又自己回來了的案例,所以堅持程序正義本身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對律師來說,程序正義其實還給接單提供了另一種思路,因為在真正接手案件之前,你不會知道在那些看起來證據(jù)確鑿打無可打的案子里,是不是還存在著從程序上找到勝機的可能性。
更何況,一場官司本身也就不是只有輸贏兩種可能,在全勝和全負之間,存在著非常大的操作空間。
對一個律師來說,把本來輸十成的案子打到輸三成,其實就是賺了七成。
比如喬丹體育被美國喬丹起訴一案,按照常理來說,喬丹體育的侵權看似是板上釘釘?shù)氖虑椋蓭熕坪醪粦摻舆@種官司,因為接了就是輸,幾乎沒有什么可供辯護的空間。
事實上,官司一直打了八年,打到2020年的時候,喬丹體育的辯護律師已經(jīng)完全想不出辯護詞和切入點了,甚至可以和法官說喬丹體育的LOGO根本不是一個人在打籃球,那個人手里拿的不是籃球,而是禿子在打乒乓球。
當時我看到都傻了。
雖然最后喬丹體育沒有贏官司,但最終他們是贏家。
為什么?
因為辯護律師足足把案件拖了八年,而在這八年里,喬丹體育部一直在使用喬丹這個商標和有侵權嫌疑的LOGO。
對于這種本來就是白嫖來的利益的事情,贏根本不是目的,賺錢才是目的。
律師的策略也根本不是贏,而是拖,扯皮,能拖一天就多賺一天的錢。
你覺得這個策略不厲害嗎?
恰恰相反,厲害爆了。
律師甚至會更愿意接這種因為必敗所以選擇拖的官司。
因為就像上文說的,律師是收勞務費的,同一個案子花得時間越久,律師甚至可以反復收錢,多拖一年,就多拿一年的律師費。
有的時候,甚至拖著拖著,把原告企業(yè)拖破產(chǎn)了,把原告當事人拖沒了,拖得不想告了。
必敗的官司立刻變成了必勝,奇跡就是這么來的。
很多時候,輸贏在官司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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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情況,有些官司本身是有極高的社會熱度的,這種官司不管是不是證據(jù)確鑿,都會有很明顯的輿論傾向性,比如劉鑫案,于歡案,乃至王寶強馬蓉案。
律師的本質是什么?看似是訴訟,其實是接單。
前者是事務員,靠的是能力,后者是業(yè)務員,靠的是人脈。人脈不夠的時候,就需要熱度來湊。
而很多這種自帶熱搜體質的案件,對律師來說,能代理輿論上風的那一方固然好,但是即使是代理被群嘲的那一方,同樣可以擴大自己的知名度,以更好地接單。
甚至對于律師這個職業(yè)來說,代理在輿論中“必敗”的案件,反而還更有利于律師接單,因為對潛在的當事人來說,會有這樣一個邏輯:
如果一個律師連劉鑫都愿意盡心盡力地為她辯護,那么為我辯護的時候豈不是會更認真更用心嗎?
你覺得這個律師邪惡,真正有需要的人眼中,這個律師敢冒天下大不韙服務客戶,我要選律師我也選他。
對一個需要曝光度的職業(yè)來說,不管是好名還是惡名,只要最后能出名,那就是賺的。
所以這種類型的案件,別說是必敗了,就算在庭審的時候會被對面律師噴成二傻子,也多的是律師愿意接,因為無論判決結果是勝是敗,在律師接到這個官司的那一刻,他其實就已經(jīng)利于不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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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覺得,像是為劉鑫,為馬蓉辯護,律師接這種官司不正義,甚至是不道德,其實我不這么認為。
我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有一種不太好的風氣,就是喜歡對某種職業(yè)貼標簽,要么一邊倒的污名化,要么就是捧上神壇,最后形成道德綁架。
護士就叫白衣天使,教師就叫人類靈魂工程師,然后要求你不能有道德瑕疵,不能有經(jīng)濟利益的需求。
這樣非常不好,因為職業(yè)本質上只是一種個人對于工作的選擇,而工作就是為了賺錢的,和道德,人品沒有任何關系。
如果說律師應該為了維護正義,去拒絕馬蓉和劉鑫的委托,那就犯了兩個邏輯錯誤。
一,律師一定要維護正義嗎?
二,不幫有道德瑕疵的當事人辯護,哪怕是那些“必敗”的當事人,真的就是在維護正義嗎?
固然,很多律師都是想在工作賺錢的同時維護正義的,但是這是律師的自我要求,而不能是別人對他的要求,更不是律師的職業(yè)要求。
律師不私下勾結法官,不偽造證據(jù),不威逼利誘關鍵證人,這是律師的法律底線,也是外界能對律師做出的唯一要求。
用道德要求自己,用法律要求別人,這才是和這個世界相處的真相,遺憾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
正義和真相本來就是模糊的不可測的,在一個案件判決之前我們只能通過不斷的質詢,庭辯和尋找羅列證據(jù),構筑證據(jù)鏈,一步步逼近真相。
即使一個案件已經(jīng)宣判,我們?nèi)匀灰逍训刂?,這只是目前證據(jù)下最接近真相的一種可能,所以才會有二審三審,才會有上訴。
即使是那些必敗的官司,律師同樣會接,這不是什么丟人的事情,也無關正義和非正義,只是一個理性人做出的理性選擇而已。
只要一個人能本分地完成自己職業(yè)內(nèi)的工作,不違法不犯罪,不給社會添麻煩,這就是人品好,就是有道德。
我們每個人都做好自己分內(nèi)的事情,都做一個不傷害別人,同時也有利于自己的理性人,這就是在為這個世界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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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半佛老師終于更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