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鈦媒編輯綜合】據(jù)《北京晨報》報道,嘀嘀打車更名為“滴滴打車”后,又被起訴侵權(quán)了。
廣州睿馳公司起訴稱公司擁有“滴滴”商標,小桔科技提供的滴滴打車服務(wù)與公司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wù)相同或近似,侵犯了自己所享有的上述商標權(quán),故起訴要求小桔公司立即停止侵權(quán)、并在其網(wǎng)站及全國主流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滴滴打車原名為嘀嘀打車,因為與杭州妙影微電子公司的已有商標嘀嘀都屬于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商標類別構(gòu)成了商標侵權(quán),因為在今年的5月份正式公告更名為滴滴打車(詳見鈦媒體《嘀嘀打車涉嫌商標侵權(quán),被逼易名“滴滴”》)。滴滴打車是一款向社會公眾提供“基于網(wǎng)絡(luò)的信息傳送、全球網(wǎng)絡(luò)用戶打車服務(wù)、語音通訊服務(wù)、出租車司機商業(yè)管理”的軟件信息平臺,在其平臺界面上顯著標注“滴滴”字樣。






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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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弟打車,怎么樣
叫滴嘀打車吧,這樣應該沒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