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靈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作出先行判決,對4.3萬余名投資者賠償7.7億余元

鈦媒體App 12月31日消息,12月31日,南京中院對中證投服中心提起的金通靈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案,先行判決上市公司對4.3萬余名投資者賠償7.7億余元;對金通靈以外的時任董監(jiān)高、中介機構等25名被告承擔民事責任的訴訟請求繼續(xù)審理,另行制作裁判文書。本案判決是證券監(jiān)管部門和司法機關落實新“國九條”要求,加大特別代表人訴訟適用力度,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違規(guī)活動、震懾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的又一具體實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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