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政策
鈦媒體App 11月10日消息,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為加大住房公積金對新市民、青年人緩解住房困難的支持力度,印發(fā)《關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通知》并制定配套的操作細則,明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條件、限額、材料、方式和渠道等內容。
放寬提取條件。按照本市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租賃已經本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并納入統(tǒng)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并按規(guī)定辦妥租賃備案的職工及配偶,符合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在本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等生效中提取業(yè)務條件的,可申請?zhí)崛∽》抗e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
提高提取限額。為進一步緩解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職工支付房租的經濟壓力,符合條件的承租職工申請?zhí)崛∽》抗e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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